优秀采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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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产品制度指南

采购局优质产品计划

为了提高采购物品的质量, 于1996年引入了采购管理部的优质产品政策。该政策旨在评估由中小企业和初期中型企业生产的技术和质量优越的产品, 经过严格的评估后, 将其指定为优质产品。指定为优质产品的产品将根据国家采购法律法规与各级需求机构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优秀产品制度的依据

公共采购服务的优质产品是根据《采购业务法》第26条和该法的实施细则第30条以及《优质采购商品指定与管理规定》(公共采购服务通知)进行指定和管理的。

优质产品指定目标

针对中小企业和初期中型企业生产的物品和软件, 指定应用技术应用的产品, 应用技术和质量说明资料如下:

应用技术 质量说明资料
应用技术种类和相关 质量说明资料提交情况
包括新产品(NEP) NEP(产业通商资源部) 可能略
  • 性能认证(中小企业部)
  • GR认证(技术标准院)
  • GS认证(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韩国工业技术检验院、软件互认)
  • 环境标志(韩国环境产业技术研究院)
  • 高效能源设备认证(能源管理机构)
  • K 标志(韩国工业技术检验院)
  • 品质保证采购物品(采购局)
  • 可靠性认证(工业通商资源部)
  • ICT融合品质认证产品(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
应用新技术的产品 根据《工业技术创新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由主管部长(包括被主管部长授权的人员)认证的新技术(如NEP等)。 质量说明资料提交对象
专利、实用新型应用产品 仅限国内专利(专利局) 质量说明资料提交对象
已注册版权的GS认证产品(软件) 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
韩国工业技术检验院
可能略
研发项目技术开发成功产品 研发项目推进机构 可能略
创新产品 采购局长购买并判定实验结果成功 可能略
  • 1) 新产品、新技术产品 : 自首次认证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需要综合评估报告)
  • 2) 专利产品 : 注册后不得超过7年(需要专利注册局和注册公告)
  • 3) 实用新型产品 : 注册后不得超过3年(需要实用新型注册局和注册公告)
  • 4) 国际(海外)专利、申请中的专利实用新型不得申请(不包括审查)
  • 5) 创新产品 : 获得成功认定后不得超过3年

采购机构优质产品指定期限

优质产品"指定的产品指定期为自指定日期起3年, 如企业申请延长, 则将考虑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认证、交货记录、是否可签订供货合同、出口记录等因素, 最多可延长3年 (不可重复延长)。

优质产品的销售渠道支持方法

对于被指定为优质产品的产品, 根据国家采购法规, 可以签订供货合同, 采用第三方价格合同或总价合同向需求机构提供服务。此外, 还支持展览会举办、目录出版、在采购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以及制作/分发优质产品宣传移动应用等宣传活动。

优质采购商品购买方式 - 三方单价合同

"优质采购商品"与"多数供应商合同商品(MAS)"不同, 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综合购物商城购买, 而且不受购买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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